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 2025-04-19 11:35:56
来源: 市教育局人事科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通过用人单位初审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和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现场审核、确认。外地考生因故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4月26日8:30至12:30,13:30至18:00。

3.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考生可乘15路、16路、18路、28路、85路、86路、96路、99路公交车直达十堰市体育中心站到达。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现场确认成功后,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留存:

(1)《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附件4)。

(4)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6)通过复审的考生请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jpg,最大500KB,标注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现场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

2.参加笔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务必于2025年4月26日前向用人单位邮箱发送本人签名的PDF版《放弃声明》(附件5)。

3.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经用人单位申请,可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发布。

附件:

     附件1: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025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确认表.docx


     附件3:2025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样式).doc

     附件5:放弃声明.doc


十堰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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