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十堰市教育局对我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依据进行集中公示(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教育收费的民生属性,不断加强教育收费政策的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无政策依据不收费、无公示不收费”的铁律,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强化透明监管,对擅自增设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市教育局 8699898
十堰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