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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2021年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来源: 市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3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十堰市中小学2020—2021学年度校历》安排,我市各中小学定于202174日放暑假。202191日,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学校于2021628日前将书面总结(含电子稿)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加强暑假前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放假前,学校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提示,精准有序安排学生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通过印发通知、召开班(团、队)会、发布提醒提示等形式,要求暑假离校师生返乡途中注意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加强值班值守,分类细致落实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原则上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倡导师生在十堰市内休假,尽量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居住地社区或学校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做好跟踪随访。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坚决杜绝师生员工带病返校。

三、持续抓好校园安全工作。1)各地各校要加强暑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通过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安全知识,防止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和学生沉溺网络游戏;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暑假期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2)各地各校要对校园校舍、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定期开展校园、校舍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巡查、检查。(3)各地各校要加强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假期保持与家长(监护人)的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与孩子沟通,帮助解决孩子成长中面临的学习、交友、心理等方面的问题。(4)各地各校要对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市直各学校将假期教职工值班表、值班电话于2021628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学校安全管理科。

四、减轻学生课外负担,适量布置暑假作业。各地各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同时引导学生适度开展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研学旅行等活动,适当参与家务劳动,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过一个充实、快乐、安全的暑假。

五、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生、学困生、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学生、行为偏差生等)的关爱,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衔接,要与有关方面一起落实救助措施,防止下学期学生辍学流失。

六、放假前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安全

如果出现暴雨、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


                       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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