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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市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02

市直各学校、局属二级单位:

今年4月,是第33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健康十堰建设,引导全民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努力提高全民文明卫生水平,全力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根据《十堰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十爱卫办[2021]3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4月份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

1、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围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充分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屏、广播、微信群、QQ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健康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文明健康意识,培养师生良好卫生习惯。

2、全面开展文明健康科普活动。局属二级单位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宣传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弘扬健康文化,创建无烟机关。市直学校负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关于举办2021“健康进校园”活动的通知》(十教发〔20219号)要求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培养师生良好健康卫生习惯。

(二)开展“低碳环保践于行”社会实践活动。

1、树立绿色环保观念。加强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循环、可持续理念,引导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2、全面开展低碳环保人人参与行动。加快推进环境卫生治理,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打造绿色健康校园环境。引导师生安全文明绿色祭扫,大力破除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活动。

(三)组织开展“健康校园齐守护”共建活动。

1.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各学校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做到“三个一”,即:每周上好一堂健康知识教育课,开展一次口罩佩戴规范洗手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清洁校园”大扫除行动。对食堂及教学区域进行全面打扫,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清理小型积水。切实做好教室、垃圾临时存放地、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厕所等地的卫生保洁、清洗消毒和灭蚊蝇工作。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对保安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排查,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阻断病毒外来入校途径。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隔离室、保健室建设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消毒液、洗手用品、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物资储备。完善学生晨午晚检、体检、病情报告及跟踪管理制度。

2.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行动。各单位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要注重专群结合,既要动员师生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又要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要结合气候特点和春季病媒生物的活动情况,重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清理和成蚊灭杀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卫生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的活动重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订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开展知识宣传,各单位要做到“四个一”,即播放一条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办一个宣传栏;组织一支队伍;完善一套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周五卫生日制度,搞好单位内外环境卫生。

(三)督导检查,抓好落实。市教育局将组建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爱卫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于430日前将爱卫月活动总结(含图片等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胡东霞,邮箱:794395206@qq.com,电话:869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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