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十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公告
来源: 市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18


根据《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的人员,根据学校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早上7:00到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集合(考生可乘坐15、16、18、28、31、86路公交车到达)。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费400元(现金支付,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4、体检后,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市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和使用通信工具(包括电话手表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附件:1.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届公费毕业生体检名单


十堰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2020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届公费毕业生体检名单
打印 | 关闭 |收藏
主办单位:十堰市教育局  网站地图
网站电话: 0719-8699888  网络故障: 8008800800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鄂ICP备06007886号-5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