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081256/2024-15678
文件类型
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
十堰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十教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08:30:00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以教师之强支撑教育之强。结合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2024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3 日

2024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加快全面建设教育强市进程,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和民生属性,着力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生态新格局,聚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强化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强化师德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系统化、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使广大教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二)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从教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融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和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全过程。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的首要任务和必修内容,落实全员师德暑期专题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和师德师风专题学习。落实师德师风校本培训机制,每学年集中校本培训不少于4次,新教师上岗培训师德教育不少于20学时,在职教师师德教育培训不少于8学时。

(三)开展问题查摆活动。集中学习2024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大学习、大查摆、大讨论”师德师风问题查摆活动,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内部讨论,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要求教师人人参加、个个发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教师承诺活动。各学校开展师德承诺活动,以“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组织教师签订中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就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师德水平、能力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高服务学生水平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

(五)开展师德模范选树活动。大力开展荆楚好老师群星计划,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各地各校要完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身边好典型等多元教师荣誉体系,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培育和树立一大批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优秀教师典型。通过典型选树,弘扬正能量,发出好声音,树立新形象。

(六)开展师德师风典型宣传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第四十个教师节,开展尊师重教系列活动。通过教育家精神巡回宣讲活动、集中学习讨论等方式,学习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等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向先进典型学习,充分发挥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

(七)集中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健全师德师风问题线索查处制度,建立线索查处台账,规范处置权限、处置办法,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定期开展师德状况调查分析,查找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公开曝光严重失德行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体罚学生等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触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条红线”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教师队伍。

(八)组织师德师风“开学第一课”活动。组织师德师风“开学第一课”活动,以学习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中心,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组织专题讨论学习、教师一线测试等活动,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从教立德树人、拒绝有偿补课、减轻学生负担、关爱每一个学生、规范办学行为、规范从教行为、争当“四有”好教师、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专题交流,引导广大教师规范职业行为,维护教师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九)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面向全体教职工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失范行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以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发表不当言论、违规收受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行为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分组谈论等形式,务必覆盖到每一名教职工,教育引导教职工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防止师德失范问题再次发生。

(十)开展专项检查。各地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对所属学校开展师德师风重点问题、共性问题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年度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对活动开展不积极,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对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发现问题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实施步骤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要按照学习动员、全面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有序推进。

(一)动员学习阶段。2024年2月至3月,主要抓好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制定方案、全员学习三个环节。一是分层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全体教师三个层面的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制定实施方案。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年任务。三是开展全员学习,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八五普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文件,做到全员覆盖、应知应会。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12月,主要抓好活动的开展落实。一是注重开展讨论交流,在教师之间、学校领导之间、学校领导与教师之间广泛开展讨论交流活动,诚恳听取意见,交流沟通思想,达到找准问题、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注重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设立师德师风信箱、公开校长网络邮箱,公开师德监督电话,定期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征询意见。三是注重整改落实。针对征求意见中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方案,将学校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在全体教师会上通报,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主要抓好检查评比、建章立制。一是检查评比。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地各校,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摆剖析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各地也要对所属学校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并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市教育局。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积极探索完善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建设师德档案,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其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防止流于形式,切实抓出成效;要使全体教师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协调一致,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实施。

(二)精心组织推进。各地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同时,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行风建设、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开展大力宣传,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扩大师德师风建设的社会影响。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检查指导,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电话随访等方式,对各学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效。

(五)及时上报资料

1.2024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本年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方案、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2.2024年4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上半年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情况、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3.2024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上半年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教师失德行为惩处情况。报送本地、本校一年来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师德典型材料(见附件1、2)、典型宣传情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以表扬文件要求上报)。

4.2024年9月16日前,学校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情况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各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报送本地、本校下半年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师德师风“开学第一课”活动情况、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及开展谢师宴专项治理情况。

5.2024年12月22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文件、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附件3)。

联 系 人:李二霞   郝娟

联系电话:0719-8699820   0719-8699821

电子邮箱:sysjyjjsglk@163.com

附件:1.师德典型人物简历表

2.师德典型人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十堰市2024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 师德典型人物简历表.doc
附件:附件2 师德典型人物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附件3 十堰市2024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doc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