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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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7〕37号)要求,由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编制完成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收取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部分。报告的电子版已在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jyj.shiy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并提供下载服务。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72号,邮编:442000,电话:8489555、8489536,电子邮箱:sjyj8489555@163.com)。

  一、概 述

  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细则》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要求,不断拓宽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准确宣传教育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有力提升了十堰教育形象。

  (一)积极响应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的调整和全市政务网站开设的政策变化,按照“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的要求,关停原十堰教育信息网及集群网站,确立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为十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加强内容更新保障力度,以适应省市对各级行政部门网站绩效评估的要求。同时,为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形势,不断强化教育局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功能,促进各类信息内容补充与完善,不断提升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整体建设与应用水平。经过一年深耕细作,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已经成为我市宣传教育政策、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平台之一,为规范教育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利用新媒体,建设新型政务平台。在发挥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十堰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与市教育局政务网实现同频同步,充分发挥出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作用,进一步拓宽了教育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

  (三)加大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及教育培训公开力度。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公布了机构领导、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教育前沿政策等信息资料,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政策宣传的知晓率。

  (四)积极推进财务公开、行政审批透明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向社会主动公布了《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部门预算》《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补充规定》《十堰市直教育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十堰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项目。公开了教师资格认定的办理时间、申报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信息,设置了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多个在线申报项目,市教育局政务网成为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便民服务的平台。

  (五)推进政务公开,改善公共服务。进一步通过十堰市政府网、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的“网上问政”、“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便民服务渠道,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六)认真梳理编制便民服务事项接入“鄂汇办”,提高在线便民服务能力。通过新闻报道介绍“鄂汇办”相关事项的应用,并组织专人做好对接、审核、发布、动态更新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文件、重要通知公告63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6件,公开教育培训信息23条、规划计划和财政资金31条。十堰教育局政务网自主开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烈庆祝第三十四个教师节》《高举改革大旗,引领教育发展》《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等专栏,联合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楚天都市报、十堰日报、十堰教育电视台开展“走基层”和“最美教师”“改革开放40年教育发展”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十堰教育发展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全年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稿150篇次,编制官方微信313条,发布教育信息625条,被中国教育报刊社授予2018年度教育新闻宣传金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财政资金、教育培训、在线服务、在线申报、网上问政、民意征集、领导讲话、考核表彰、作品集萃、经验交流等方面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十堰市政府网、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十堰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教育》、十堰电视台、十堰教育电视台、十堰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网络媒体,会议、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等信息,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为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8年,市教育局主动回应荆楚网公众关注热点2次,接受十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在线访谈1次,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和广播公开政策解读稿件9次,开展网上调查7次、民意征集7次,接通热线电话9215次,主要咨询划片招生政策、教师招聘、不同类别的考试安排和培训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此类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十堰市教育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所进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办理事项全部免费,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及减免。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8年,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移交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由负责网站运维和微信管理的同志兼职信息公开工作,市教育局政务网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安排专项经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参加由十堰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的专题培训会1次;2018年4月初,十堰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市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会1次,参加培训人数近200人。会议紧紧围绕“教育政策、发展成果、教育动态、先进典型”四大重点内容开展信息宣传培训,并对新近下发的《十堰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规定》《十堰市教育信息宣传考核表彰方案》和《2018年教育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表》进行了解读。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自查情况看,一是未设立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须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的范围,提升信息更新质量,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二)改进措施

  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细则》规定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该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准确、及时、完整公开,方便群众第一时间查阅。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十堰市教育局政务网和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多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