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前后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燃气安全工作提示

索引号
011081256/2023-55513
主题分类
教育;卫生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17:07:19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前后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及燃气安全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驻堰高校、市直学校:

中秋、国庆将至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3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教育部门关于“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中秋国庆假期前后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及燃气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中秋、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广泛、聚集性活动增多,呼吸道传染病、蚊媒传染病、感染性腹泻肠道传染病等风险增加。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前后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因校施策,调整优化学校防控措施,提升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精准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巩固校园疫情防控成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健康管理严防出现聚集疫情

提醒师生员工日常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学校要加强假期结束后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病例报告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师生做好排查,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科学防控意识

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形式组织开展新冠、流感、登革热、感染性腹泻、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麻疹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师生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校园官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拓宽宣教范围,确保防控措施在家庭生活中落实到位,形成家校防治合力,有效防范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提醒外出师生及家长做好防蚊虫叮咬措施提醒师生及家长不前往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自然疫源地不接触疫源动物及产品提醒有可疑猴痘接触史的师生及家长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倡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及家长假期暂缓出行。

四、开展爱卫运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丰富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改善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根据当地蚊媒、鼠类等重点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和密度变化趋势,各地各校在属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四害”工作,加强病媒防制和源头治理,为有效遏制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创造良好环境。

五、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食品、燃气安全

“两节”前后,各地各校要深入食堂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实行对账销号管理。同时做好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就餐场所的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工作,严把食品采购关、储存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从业人员健康关等重要关口环节,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关闭所有燃气阀门,加工场所适当通风,防止燃气泄露,要充分利用假期有利时机,加快推进燃气(含瓶装液化气)安全“三件套”的安装工作,确保学校燃气使用安全。

六、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四方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务必现场督办整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选优配强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对工作漂浮,措施失当,造成疫情蔓延和食品及燃气安全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十堰市教育局

2023928

附件:9.28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前后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燃气安全工作提示.pdf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