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十堰市体育特长生(A类) 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3-10762
主题分类
体育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15:43:18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文号

关于开展2023年十堰市体育特长生(A类)

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体育局: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体育特长生(A类)招考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体育特长生(A类)进行资格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体育特长生(A类):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或者代表十堰市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参加湖北省运动会(体校组和中学生组)、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湖北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并取得个人单项(含双打、混双项目,不含团体、接力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前八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3月7日至4月20日

2.审核方式: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和市体育局共同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2023年十堰市体育特长生(A类)资格审核表》1份,由所在学校签字盖章,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张湾区北京北路52号202室),逾期、漏交、错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0719-8699813

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联系电话:0719-8125780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体育特长生评价、升学保障等政策是我市深化体教融合,打通升学通道,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初中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应报尽报、不漏一人。

2.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加强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和思想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违纪违规的考生,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3.强化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招生政策、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发掘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十堰市体育特长生(A类)资格审核表

十堰市教育局              十堰市体育局

                         2023年3月6日





附件:3.6关于开展2023年十堰市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6(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十堰市体育特长生(A类)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