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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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256/2021-0041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15:38: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一、基本情况

十堰市下辖三区四县一市及两个市政府派出机构区,即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郧西县、竹溪县、竹山县、房县、丹江口市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等10个县(市、区),下112个乡镇,其中2000人以上行政村385个。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702所,在园幼儿112230人。112个乡镇均建有中心幼儿园,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学前教职工5991。全市3-5岁幼儿124286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0.3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61%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资源。

按照“政府主导、公办引领、民办提升”的基本思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引导和地方、社会共同投入下重点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规划科学、资源配置优化的新格局。一是按规划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扩大城镇公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持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全面实现了每个乡镇1所中心幼儿园的目标。2018——2020年,全市计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12所,其中新建45所,改(扩)建67所,总投资19050万元,拟增加学位11399个。截至目前,已完工87个,正在施工15个,招投标3个,预算审核2个,暂未启动5二是实施优质普惠扩容项目。我市获得国家发改委2019年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4520万元,共支持13个幼儿园建设项目(含7个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郧西2个、丹江口2个,房县1,张湾2个),拟增加学位2495个,其中新建项目7个,改扩建项目6个。截至目前,正在招标2个,正在施工3个,完工21个。三是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紧紧抓住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契机,促进配套幼儿园转公、转普惠性出台《十堰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全市54所需治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完成治理40所,正在治理14所,完成率74.07%。

    (二)健全财政保障体系。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公益普惠、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一是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健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的要求,落实省厅公办幼儿园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是规范保教设施设备配置。对公办幼儿园投入规范配置设施设备,为区域活动和户外游戏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发放奖补资金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下发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并出台相应的奖补方案,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优质民办园、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奖补,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四是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及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实行资助全覆盖。

(三)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落实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及补充机制。统一城乡职工编制标准,各园按“两教一保”的目标配备,落实“总量平衡、退一补一”机制。二是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安排教师参加园五级培训,以五年为一周期,每周期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合理制定幼儿园教师岗位轮训和骨干教师、园长、教师研修活动,促进园际之间,城镇之间结对帮扶。举办全市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素养提升高级研修班,安排幼儿教师参加“国培计划”项目培训。

(四)强化监管促进规范办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的监管,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我市出台一系列的举措,一是严格准入管理。严格幼儿园准入审批按照“先证后照”原则,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对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对照省、市制定的办园基本标准,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完善过程监督。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办园行为督导。严格执行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各县(市、区)由教育、食品安全,卫生、消防等部门按职能分工,把幼儿园办园条件、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三落实是年检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从依法办园、办园条件、保育教育、办园行为等进行全面检查,实行幼儿园年检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家长选择“合格”园所,抵制“不合格”园所。三是分类管理扶持。做好营利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工作,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通过免费师资培训、园际间结对帮扶、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五)深化内涵助推保教质量

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对推进教育公平与提升教育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市将提升保教质量当作学前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了很多举措。一是规范保教设施设备配备。进一步加大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的指导,设施设备配备必须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要求,支持引导幼儿园利用本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二是注重保教结合。全面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精神,切实规范办园行为,着力构建学前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区域活动及户外自主游戏活动。规范一日常规。三是坚决杜绝“小学化”市教育局总体部署,以县为单位,全市605所幼儿园进行了“小学化”专项治理的自查和抽查;将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问题纳入常态化年检、评先、奖补资金项目分配等指标,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拒不整改、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小学化”治理纳入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等级认定等“一票否决”范畴。同时,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落实一年级“零起点”教育。四是完善教研体系。探索公民幼儿园研训一体化发展模式,以优质公办园为基地,带动周边普惠性民办园,定期开展保育教育教研、培训活动。郧西县派驻公办园优秀教师到民办园担任园长或中层干部,增强了办园活力,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公民双赢。武当山特区以结对帮扶为突破口,增强园际交流,每所示范园对口帮扶2-3所民办园,人员互相跟岗交流,示范性教学,前期帮助对口幼儿园制定工作、教学、培训、保育计划等,后期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在县域内形成“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三、下一步学前教育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一)总体思路

在现有学前教育机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足、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提升。

(二)具体目标:一是学前教育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充足,不断提高我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二是学前教育普惠性显著增强。建立公办为主、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基本保育教育活动需要。三是学前教育师资水平明显提升。按要求配足配齐教职工,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教师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均衡度大幅提升,各类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健全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实行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体制,优先保障乡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足额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

2、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切实加强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尤其要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学前教育经费的逐年增长。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省定标准,足额落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采取派驻公办教师、结对帮扶等办法,确保普惠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3、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保教质量。制定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幼儿教师队伍人才需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强化“一日活动皆课程”的理念,注重幼儿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的养成。成立学前教育工作责任区,以“优化管理、细化常规、科学保教、提升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深入各园开展业务指导,着力解决幼儿园在一日活动安排、环境创设、区域活动设置、户外游戏组织、日常卫生保健、后勤财务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全面提高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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