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校园安全“大起底、大整改、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 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2-45901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09:3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十校安〔2022〕2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校园安全“大起底、大整改、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校安委会、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驻市高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局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安排部署,市安委会制定了《十堰市校园安全大起底、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堰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2328


十堰市校园安全“大起底、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全市校园重点安全隐患底数,切实推进全市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效,全力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确保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及3月7日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根据《十堰市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改、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十安发〔2022〕4)和“3.25”会议精神,结合前期《关于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十校安[2022]1号)基础上,市校安委会决定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起底、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的“三铁”工作手段,全面摸准盘清全市校园安全重点隐患底数,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活动,在持续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起底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使用、校园“三防”建设、“四个100%”、心理健康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等领域的重点隐患,坚持敢干、真干、大干、实干要求和三铁作风,彻底摸清校园重点安全风险隐患底数,实行模块动态管控,真正把不托底、不放心的部位和环节起底清楚、清扫干净,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校园和谐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23282022715

四、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驻市高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和局二级单位。

五、主要任务

(一)大起底,全覆盖无盲区摸排一批重点安全隐患(3月29日至4月29日)。结合《通知》要求,在前期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适当借助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力量,紧盯校园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突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使用、校园“三防”建设、“四个100%”、心理健康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等领域重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起底、重点盯防,力争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对起底的重点隐患要录入《校园重点隐患问题动态整改台账》(附件1),实时动态更新排查整改台账。市安办将对起底发现的重点隐患进行科学研判,持续跟踪起底情况和整改进度,定期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实行网上动态管控实时更新通报,坚决防范看不到、想不到、管不到现象发生。

(二)大整改,全领域全系统整改一批重点隐患问题(4月30日至5月30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对照“百日攻坚”要求,并与《通知》“自查自改”、“集中攻坚”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大起底发现和市校安办交办的重点隐患问题,迅速制定“一校一案”措施,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资金,重点发力、集中攻坚,切实消除一批重点隐患,化解一批重点安全风险,确保真查真改真安全。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重点隐患,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和举措,做好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扼制和杜绝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三)大执法,全链条铁手腕惩处一批违规违问题(5月31日至6月15日)。各县市区校安委会市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铁手腕、铁面孔、铁心肠三铁作风,针对校园起底、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要不断加强执法监管,特别是要加强过程执法力度,督促学校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各县市区校安委会市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执法工作情况要形成《校园安全执法处罚信息台账》(附件2)。通过稳、准、狠、严、快的大执法,树立《安全生产法》法律权威,形成有效震慑和警示,促使校园主动排查起底隐患、主动整改防范隐患,切实将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四)大督查,全方位无禁区督办一批作风不实问题(6月16日至7月15日)。为确保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办将组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力量,会同市教育局纪委市政府教育室,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导督查、暗访暗查,重点督查起底是否全面、情况是否真实、整改是否彻底、执法是否到位。对起底不全面、隐瞒不报送、整改不彻底、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公开通报批评,并取消市级示范“平安学校”和年度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律监督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五)巩固提升(7月15日前)。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校安委会市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行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择优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办将对好做法予以推广,适时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市级层面校安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校安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 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质量落实,按期完成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校安委会要压实安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厘清教育系统监管职责、范围和边界,理顺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边界清晰、力量充足。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隐患整治。各县市区校安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针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排查起底、整改落实,确保把隐患和问题挖掘出来、整改到位。要正确认识挂牌督办、重点交办的作用,真实排查隐患、报送隐患、整改隐患,借助挂牌督办作用和力量,切实起底、整改一批过去没有发现、没能力整改的重点隐患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宣传“百日攻坚”工作情况。安办依托《十堰市校园安全简报》及时择优推广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并呈送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职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统筹协调。市校安办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百日攻坚行动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校安委会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百日攻坚”任务落地落实。

(六)加强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校安委会要按期推进校园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市校安办将采取明查加暗访、随时通报等方式,及时了解、调度、会商“百日攻坚”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各县市区校安委会42日前将本辖区大起底、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行动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办;各县市区校安委会、市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422日前将《校园重点隐患问题动态整改台账》(附件1)、《校园安全生产执法处罚信息台账》(附件2)报送至市安办,并每月动态更新直至消除全部重点隐患问题;7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办;各县市区校安委会、驻市高校、局二级单位和市直各学校每月28日前将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及时上报安办

联系人:谭华中      联系电话:8699831

  箱:syjyjxxaqk@126.com

  1.校园重点隐患问题动态整改台账

        2.校园安全生产执法处罚信息台账


附件1

校园重点隐患问题动态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重点隐患

隐患内容

检查日期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督办县市区

市级专委会督办销号

整改时限

备注

1










2










3










4










5










......










情况小结:自2022320日至XX日,XX县(市、区)校安委会、市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部门)检查发现重点隐患问题X个,已整改完成X个,已销号X

使用说明: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市高校、局二级单位和市直各学校建立工作台账
附件2

校园安全生产执法处罚信息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立案单位

立案内容

立案日期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时间

执行时间

备注

1








2








3








4








5








......








情况小结:自202211日至XX日,XX县(市、区)或全市XX行业领域作出行政处罚X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X家,暂扣吊销证照X家,关闭取缔X家,罚款X万元,已送司法机关X人,约谈警示事业单位X家,联合惩戒X家。

使用说明:

1.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校园安全执法处罚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更新,随时备查;

2.事故处罚一并填报,备注填写某某事故处罚。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学生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