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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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256/2021-5291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10:0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局二级单位,市直各学校:

十堰市第六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第六次党代会和冬季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级责任

四季度是冲刺全年目标的攻坚期,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加之冬季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多发,给全市校园安全带来巨大压力。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红线意识和责任担任,扎实履行好各级职责,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针对大排查、大整治中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彻底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要针对冬季特点,认真分析校园安全形势,深入研判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全面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市第六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把握当前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1.扎实推进三年行动“百日攻坚战”工作。市校安办印发了《十堰市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9月30日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方案》明确的七大攻坚任务,三个阶段,对标对表,按时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百日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校安办将结合“平安学校”抽查检查工作一并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调度、会商“百日大攻坚战”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作为,推进速度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纳入年底考评范围。

2.突出抓好校园各类安全教育。坚持以“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为主要对象,全面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活动。对师生及家长进行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电、防拥挤踩踏以及法制等安全知识主题教育。要将交通和校车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月利用一定时间组织师生开展专题教育;要根据实际,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邀请交警走进课堂,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使全体师生树立道路交通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咨询室作用,帮助学生强化心理健康和生命意识,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同时将安全疏散及消防演练系列化、常态化,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以及处理突发问题能力。

3.突出抓好恶劣天候下师生安全。各地各类学校要对校舍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坚决避免因雨雪而出现校舍垮塌事故。下雪天气,学校要组织清扫道路冰雪,防止师生摔伤。要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如遇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道路阻隔,交通困难,可采取包括延迟上课或停课在内的一切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4.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针对季节性特点,对电线、电器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电线、电器、过期消防器材。要组织专人对教室、宿舍逐间进行检查,及时排查隐患。要严禁学生在教室、宿舍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用明火取暖。学校宿舍不得用煤炉、炭火取暖晚上必须有专人检查学生宿舍,确保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要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员工能迅速疏散(重点是防火演练)。要进一步组织全体在校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和网上答题活动,确保人人参与,人人受益。

5.突出抓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校车办公室要主动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逐校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针对冬季道路特点,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好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要加大对校车违章运行的处罚力度,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听从随车照管员管理。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车辆。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校车要停止运行。

6.突出抓好学生食堂和公共卫生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患者,对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等场所,要开窗通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7.突出抓好校园内各类大型集会活动安全。要针对年底节庆密集和大型集会活动较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于安全保障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集会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并向师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于组织艺考的单位(学校),在严格落实审批报备的基础上,要租用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服务,签订安全接送方案,派出专职老师带队,确保师生安全。同时,各地各学校在下课、课间操、放学等重点时段,要安排专人在楼梯间进行值守引导,坚决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

8.突出做好各种自然灾害应对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并发布预警性信息。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利用各种方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及时提醒师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遇大雪、冰冻、寒潮、大风、重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过采取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调(停)课、停止校车运营、调整室外教学活动等措施,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9.突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森林火灾的警示案例,让广大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受到教育启发;要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进一步提高家长防火意识。要教育学生外出时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家长、老师或当地政府,或直接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

三、加督查督办,确保监督到位

各地教育部门,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督导检查主动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暗访督导对校园安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及防疫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学校通报批评;发生涉校涉生案事件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报送制度

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有专人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十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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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学生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