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1-0895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9日 16:2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十教函[2021]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市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信息报送工作是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的有效载体,对拓宽工作思路、促进交流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市教育局决定从2021年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实行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制。为推动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主要反映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重要活动、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重要领导批示和重要讲话等多种信息(含文字和图片等),特别是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督办、治理安全隐患的成效。

二、报送时间

每月28号前。

三、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工作简报是进一步抓好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方法之一,是激发干劲,推动工作,强化执行力的有效手段,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要督导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每个月至少上报3条信息,市直各学校每个月至少上报1条信息。

2.要注重质量。一是要突出“新”。新情况、新内容、新角度、新思路;二是要突出“实”。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实际;三是要突出“快”。采集、上报、反馈信息及时;四是要突出“精”。文字简洁精炼,篇幅适当,无错字别字漏字。

3.要注重审批。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分管领导审阅同意,重要内容的信息要经过单位领导审阅同意。

4.要及时上报。信息报送文稿采用word文档格式,图片使用JPG格式,每月28日前将文稿、图片和领导审批扫描件上报至2908063949@qq.com邮箱。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

5.要落实通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讲评。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上报的信息情况进行统计,按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讲评通报。从2月份开始,市教育局每月或每阶段将以工作简报形式对各单位日常工作、重大事项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等方面进行讲评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学生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