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确保如期实现2020年收官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细做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控辍保学收官交账任务,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教育部关于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收官任务的通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根据《省教育厅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鄂教基函[2020]3号)要求,各地各校结合秋季开学,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新增辍学情况,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含省教育厅4月份下发的数据)、残疾儿童少年(含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监测系统数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安置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做到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根据市委整改办、市扶贫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结合《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有保障”普查问题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教函[2019]134号)中相关数据,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复。各县市区于9月22日前将各地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活动方案、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强化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学籍管理系统中台账数据逐一复核,及时更正更新台账信息,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台账管理,特别是对转进、转出学生、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要建立专门的台账。对新增辍学学生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学校学籍管理员要及时录入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继续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月报制度,报表经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总结。请各县市区就义务教育有保障,特别是控辍保学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同时提供2019年以来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交流发言、典型经验等汇编材料,并于9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谭瑜鹏,电话:869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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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