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朱义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投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的关心和对特殊残疾儿童少年的关爱。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以实现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为核心,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机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水平。一方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校园无障碍环境、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以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省“校安工程”项目实施为契机,投入3000多万,完成全市7所特校改扩建工作(扩建4所、重建3所),优化布局,完善设施设备,基本形成“康复-教育-职教”一体的特教体系。2021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十堰市全年特殊教育中央补助资金349万元,用于康复室改造、购置培智教学系统、教学辅助用房维修、保障送教上门等,同时市本级财政加大对市特校的专项资金投入,安排市级教育费附加10万元用于购置智慧黑板,拨付市级校舍维修改造资金65万元用于维修改造及科学实验室建设。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生标准落实到位,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加强特殊教育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均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正常补充机制(市特校2022年以来新招17名教师),强化教师配备。特校教师绩效工资人均水平高于当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5%以及享受15%特教津贴的政策落实到位。将特教教师纳入全市教师培训体系,通盘考虑,重点安排,常态化、多形式抓好师德培训和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市教育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任务,推进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各县市区均成立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加强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2021-2022年,对下达我市的344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采取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进行安置,落实“一人一案”,除去家长申请延缓入学或康复机构康复训练84名之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00名,特殊教育学校就读51名,送教上门94名,适宜安置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确保义务教育应上尽上,并纳入相应学段学籍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三是加强统筹规划,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推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确保应随尽随、应融尽融。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开办了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中职班),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帮助残疾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提高自理自立、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康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一方面特殊教育学校会在入学前对学生进行学前评估筛查,秉着教康结合的理念,对学生建设成长档案,方便科任老师了解学生的能力水平发展情况,并实施分层教学。同时开设儿童康复教育课程。市特校设立各种多功能康复训练室共计7个,分别是: 多感官综合训练室、安全教育模拟训练室、基础能力综合训练室、绘本教室、感统训练室、言语训练室、音乐与情景互动综合训练室,分学段定期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为他们教育康复提供环境支持。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残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除了开设心理健康课进行课堂教学外,各特校建有心理咨询室安排专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在各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十堰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同时充分吸取您的合理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持续提高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
一是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支持、优先保障,积极协调启动市特校迁建项目,为师生营造更加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2025年前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提升至7000元/生·年。
二是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和培训力度,严格按照省级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强化特教教师培养培训,整体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高特殊教育发展质量。
三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础上,拓展学段服务,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发挥调动各方面力量,为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更人性化、多元化的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
十堰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