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的函

索引号
011081256/2021-5090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17:31:32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
文号
十政函〔2021〕88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情况的函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贵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1〕6号)精神,我市对照《2021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0—2021年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情况

1.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出台《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成立中共十堰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十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共十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问题。2021年5月6日,刚刚到任的市委书记胡亚波同志带领市直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市教育局和部分中小学调研,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并就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先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8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剑雄同志专题调研秋季开学准备、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调必须切实抓好学校安全保障,认真落实“双减”任务。其他市领导多次深入联系院校,对教师队伍建设、校园疫情防控、校园安保等工作开展调研和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基层党组织551个,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市委履行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4所在堰高校党组织领导和管理职责。城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原市直42所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关系划转至区党委组织部门。

2. 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列入市委深改委2021年重要改革项目。组织市县两级政府领导、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引领者培训,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面向全体教职工的教育评价改革培训,印发《十堰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出台新中考改革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招生和招生宣传行为,炒作中高考“状元”、升学率以及“掐尖”招生等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3. 扎实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检视办学理念,76所学校优化校风校训,全市中小学均开齐开足体音美和劳动教育课程。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少先队活动建设的通知》,将思想政治建设与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同步规划、一体推进。全面自查并清理2项与教育评价改革不相吻合的规章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清理整改宣传标识126条。

(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重大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4. 确保财政教育投入。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为58.94亿元,比2019年54.45亿元增长8.25%。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3476.87元,比上年12519.76元增长7.64%。2021年1-8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调整后预算数为58.54亿元,比上年同期54.74亿元增长6.94%;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调整后预算数为12241.84元,比上年同期11447.19元增长6.94%。实现了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的经费保障目标。落实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2020年达到省定标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完成2020年所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确保城区原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划转至区级能平稳过渡,市财政下拨8964万元,专项解决划转学校维修改造欠款以及补齐区级与市级教师工资待遇差距。

5. 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出台《十堰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万个公办园学位扩充”行动,完成了53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转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治理工作,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7.33%。全面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城镇学校扩容和高中阶段教育项目改扩建。市直3所普通高中改扩建工程总投资2.3亿、总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由去年的10.33%降至7.14%,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由去年的47.36%降至27.24%

6. 统筹谋划各学段教育高质量发展。以“推动教育优先优质发展”为主题,将十堰市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暨2035年远景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 85%、80%、95%以上,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4 个。各县(市、区)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申报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对丹江口市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开展专项督导,组织郧阳区和丹江口市赴宜昌市考察学习“西陵经验”。市县普通高中布局不断调整优化,市直5所普通高中形成“三综合两特色”发展格局。市县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全部整合到位。

7.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构建师德师风新机制。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印发《十堰名校长(园长)、十堰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十堰市教师表扬激励制度》,实施“十堰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规划。2020年市政府首次表彰十堰名校长(园长)15名、十堰名师100名,评选市级名师工作室20个。建立健全教师定期补充机制,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印发《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8.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建立十堰市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保持普职比大体相当。2020年以来,争取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1.2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建设特色专业。围绕我市“一主三大五新”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建设汽车制造等9大类专业集群。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十堰市科技学校、十堰艺术学校4所中等职业学校,组建湖北汉江技师学院。总投资7.8亿、规划总用地400亩、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

9.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市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7所,民办义务教育学生28317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通知》,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党建、招生、收费、教育教学管理,成立中共十堰市民办学校行业委员会,加强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全市未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参民”类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正按照八部委文件要求和程序开展规范清理。

10.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大力加强部门、市(州)、高校、专家和基地“五支队伍”建设,实现语言文字工作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全覆盖。全市中小学教师普通话达标率、语言文字达标校(园)达标率均为100% 严格教材教辅语言文字管理,确保教材教辅管理规范有序。

(三)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1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五育并举,全面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思政课建设,丰富德育活动,建立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系统推进“双减”“五项管理”工作,建立“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大力推进“戏曲、书法、传统体育进校园”“武当武术进校园”,引导学生强身健体,培养兴趣和特长。积极推动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茅箭区被命名为全省劳动教育示范区。成立十堰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十堰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开展“保护眼睛,与爱同行”公益直播,普及正确用眼护眼知识。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12. 筑牢学校安全底线。全面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构筑全市安全大格局,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全市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全面开展防溺水、防火、防震、防疫、防踩踏和交通安全等教育,大力提升师生和家长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力实施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防范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等专项行动。加大校园安防“三个100%”建设,2020年投入3575万元,建设学校安全视频监控联网“雪亮工程”。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纳入台账管理,安全隐患一律限期整改销号。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安全保障力度,改善学生食宿条件,开展食宿安全隐患排查,实现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市直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3个全覆盖。

(五)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13.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十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共同参与大班额化解、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落实等重难点工作专项督导,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大督导格局。印发《十堰市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并已启动2021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市级评价。配齐配强责任督学,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开展以“五项管理”“双减”和学校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挂牌督导,实现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各级各类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短板

1. 学前教育学位有效供给不足。虽然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的国家标准7.33个百分点,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仅为35.79%,与50%的国家标准有较大差距。学前教育尤其城镇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供求矛盾日益凸显。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园208所,主要集中在乡镇以下农村地区,园所规模小,容纳能力有限,而人口相对集中的县城和城市公办园数量较少。

整改措施:一是精准预测各地学龄前婴幼儿增长变化态势,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刚性增加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大力实施“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实事项目,2021—2022年总投资2.3451亿,新建、改扩建48所公办园,将新增公办学位11177个。二是压实县级人民政府主办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规划并付诸实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三是继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四是科学制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加大对符合条件民办园的财政性资金奖补力度,规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提升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

2. 义务教育存在“乡村弱”“城镇挤”现象,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艰巨。我市于2017年同全省一道整体通过了国家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但我市受制于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实际均衡程度和水平不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实行市民化待遇,加剧了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求矛盾,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和化解大班额工作难以兼顾。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为7.14%,其中小学大班额比例为7.12%,初中大班额比例为7.18%。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综合考虑国家人口生育政策、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在人口规模较大的集镇、县城和城市市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规划新建26所,迁建11所,改扩建31所中小学,增加学位8万余个。二是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在全面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两类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下决心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学校,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家庭子女进城择校就读的问题。三是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进一步优化教师配置,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身份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引导教师全员流动。以办好义务教育阶段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的基础上,向“薄弱学校”倾斜,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师资配置水平差距,力争2022年实现“管校聘”全员覆盖。四是深化“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名校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实行城镇校和乡村校、示范校和普通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用共享,先进教育思想理念和方式方法互学互鉴,确保2021年底如期完成学区化集团化学校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

3. 普通高中化解“大班额”任务艰巨。全市普通高中共有1006个教学班,其中大班数274个,大班额占比27.24%。其中市直5所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严重,共有327个教学班,学生总数19025人,平均班额59人,大班额比例71.87%。主要原因是初中毕业生生源增加,校舍面积和教师配备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市直3所省级示范高中扩建工程。投入2.3亿元,在3所省级示范学校内分别单独建设高三年级分部,建成后新增3600人的招生规模,相当于新建一所普通高中。推进市直2所新迁建普通高中后续配套建设,扩大招生潜力。二是畅通普通高中教师补充渠道。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编制,增加教师总量供给。

4. 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足。中等职业教育学位供给不足。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十堰市2021年中职学校学位缺口约2000个。预计2022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增加到4万人,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将增加至1.6万人,中职学位缺口将进一步扩大。中职毕业生留堰就业创业的比例较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平台和政策等需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质效和成果转化效率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迁建、改建、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专业设置、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等集约化发展,加快推进湖北汉江技师学院组建工作。二是抓好职业教育提档升级。以工匠精神办好职业教育,抢抓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发展引导奖补等建设项目契机,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中高职教育衔接整合。三是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注重一校一品,推进职业教育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精准契合受教育者需求,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使专业设置与产业、企业、岗位紧密对接。十堰城区学校重点建设好汽车类专业、智能制造类专业、旅游服务类专业,以服务好我市汽车产业和现代旅游业。县(市、区)中职学校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地方特色。

(二)学校安全存在潜在风险

5. 校园安全存在短板。“七防”建设仍然有差距,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学校专职保安配备不足、年龄老化、工资待遇偏低和校医配置不足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大安全格局,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在学校安全工作上的协同力度,进一步突出教育安全在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完善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形成校园安全“宁可上前一步形成交叉,绝不退后一步留下空白”的工作局面。二是加大校园安全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推动“七防工程”建设,逐步提高学校保安人员工资待遇,逐步配齐校医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补齐校园安全工作短板。三是健全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全面形成联控联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提升,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及时销号清“零”,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