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时间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1-5089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17:15: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文号
十教督室发〔2021〕2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时间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为确保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有力有序推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为做好全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县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地要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统筹谋划,要以着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地要通过规划编制明确创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二、坚持实事求是

湖北省确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近期、中期、远期三大目标。即近期瞄准2022年,全省20%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中期瞄准2030年,全省70%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远期瞄准2035年,全省95%的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评估。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督导评估的总基调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坚持严格把关不放松、落实标准不走样、严守程序不变通。各地在吃透评估标准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坚持奋发有为、量力而行。有条件的率先创建、率先验收,底子相对薄弱的要奋起直追,稳步实施、重点推进,严把质量关,不盲目赶进度。

三、上报评估规划

前期,各地上报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规划。但部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未明确接受各级评估验收的具体时间。请各地结合全省近期、中期、远期三大目标,按照“十四五”末全市30%的县(市、区)、“十五五”末全市80%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节奏,认真对照国家督导评估标准,在分析本地义务教育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时间节点。认真填写《十堰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划进度表》(附件),经政府(管委会)办公会审定后,于11月9日前以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将电子版扫描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邮箱:sy8489519@163.com   电话:0719—8699848

附件:十堰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划进度表

                    十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11月4日


附件

十堰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

评估认定规划进度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份

规划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级行政单位名称

规划“通过”县数

2021-2035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年



2032年



2033年



2034年



2035年



2035年以后



注: 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开发区等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附件:十堰市11.15.pdf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