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起草说明

索引号
011081256/2021-2280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2日 16:22:58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文号

1.起草撰写《责任书》主要依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体艺【2019】4号),以及省教育厅等部门市政府签订的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
    2.《责任书》中的责任目标以及办学行为准则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制定的。
    3.《责任书》的创新点在依科学起草、加强政策支持,加强体系建设,强化评议考核。
    4.《责任书》三年一签,此责任书为2021年至2023年。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