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普通话乡村行”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2-2406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09:04:44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十教培〔2022〕3号

郧西县教育局、竹山县教育局、竹溪县教育局:

按照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开展‘普通话乡村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地域现状和工作要求,现将我市“普通话乡村行”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普通话乡村行”活动,参与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通过“村民常用语50句”开展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村民普通话沟通交流能力。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为农村村民,重点是农村电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妇女、乡村旅游景区人员、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等。

本次培训乡村及人数:竹山县溢水镇华家湾村、竹溪县新洲镇新发村、郧西县马安镇下川村所在地区村民各70人(共计210人)。

三、组织管理

成立十堰市开展“普通话乡村行”活动领导小组。

分管领导、市政府教育督导副主任督学任鹏同志任组长;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主任刘道宏同志为副组长,我市普通话省级测试员张雨霞、童玲、王靖锋、张艳丽等为小组成员和培训教师。下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具体负责同志史磊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2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及总结工作(郧西:6月13日;竹山:6月14日;竹溪:6月15日)。

五、活动经费

培训费、资料费由市继教中心统一开支。培训教师差旅费用及出差补助按要求核销。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深入农村,组织好我市测试员作为培训教师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2.注重过程管理,做好参加普通话培训的村民签到、现场照片拍摄等工作。

3.做好活动总结,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注意安全。

十堰市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