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申请人网上申报、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十堰市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决定认定李鋆萱等586位同志具有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十堰市2021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结果.doc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附件:十教函〔2021〕97号(教师资格认定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