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1-2089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09:23:22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十教发〔2021〕34号

 

关于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鄂办文〔2020〕17号),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市教育局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4类减负事项,汇总为《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见附件),请各地、各校针对包户扶贫、下沉社区“双报到”、检查考核等教师反映强烈的负担过重问题,对照表中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好中小学教师减负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要将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向县(市、区)主要领导汇报,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减负工作重点任务,由各中小学围绕重点任务进行逐项自查;县(市、区)教育局组成检查组逐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填写《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三、各地、各校在8月31日前将《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纸质版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jyjjsglk@163.com。联系人:黄世满、肖雄  联系电话:8699820、8699821。

四、下半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成专班对各地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督导。将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五、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党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努力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理解教育工作、关心中小学教师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引导教师正确对待参与合理社会事务活动,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不是要取消所有的负担,而是要取消不合理的负担;要认识到减轻教师负担的根本目的是增强教师的专业发展动能、激活教师的专业发展动力,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

六、各地、各校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对举报的教师不合理负担问题,要求各地各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调查,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把教师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

2021年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重点任务台账

报送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事项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落实情况

1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落实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

督查检查事项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室统一报党委审批

2

明确其他部门确需开展中小学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有关事项的工作程序

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3

教育部门建立统筹协调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制度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不能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4

清理精简现有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2020年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确保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5

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注重工作实绩,不得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6

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规范部署教育帮扶任务

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帮扶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开展教育帮扶

7

合理安排专项任务

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8

合理安排城市创优
评先任务

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9

合理安排街道
社区事务

街道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要求影响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予以拒绝

10

科学安排有关教育
宣传活动

教育宣传活动要根据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进入校园。

11

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项

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12

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规范精简各类报表

填写

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报工作,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13

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落实报请审批备案制度

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坚决避免不同部门多头和重复调研

14

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

规范基本信息管理和使用,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提升教育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15

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落实审批报备制度

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确需借用中小学教师,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报同级党委审批报备,借用期限不超过半年

16

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通过多维度科学开展教师考核评估,取消、合并非教育教学培训,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17

加强

宣传

广泛宣传中央教师减负及本省份教师减负清单相关文件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向教育部报送工作简报,向教师司报送教师减负典型工作经验及案例

18

明确任务分工

明确教师减负清单

任务分工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共同做好教师减负工作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