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21-0965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15:58:17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十教发〔2021〕16号

 

十教发〔2021〕16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中小学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湖北省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全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育、宣传、监督、奖惩、考核“五位一体”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师德师风“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塑造一支师德高尚、敬业乐业、知识渊博、爱生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我市师德建设工作再上台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强化各地各部门的领导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引导家庭、社会协同配合,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崇尚美德呈现新风貌。建立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形成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完善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引导全市中小学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教师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光荣感。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四、主要工作

(一)完善教育、宣传、监督、奖惩、考核"五位一体"师德师风建设机制。

1、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座谈会、主题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强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自学中华传统文化、教师艺术修养等。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月要精选师德学习专题,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民族宗教政策、党规党纪及监察法规、疾病防控等纳入教师全员学习内容。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师德师风宣传,加强校园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师德师风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法制宣传”行动。通过广泛开展研讨、交流、演讲、论坛等活动,引领教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坚定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做“四有”好老师。

3、九月份为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组织开展“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结合教师节庆祝和表彰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开展优秀教师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高尚师德,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宣传和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以身边典型带动身边教师,以身边事迹影响身边教师,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5、健全师德惩处制度。对各校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学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6、优化师德考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方式和指标,完善自我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同行评议、学校评议等多元评议制度。完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师遵守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的情况,考核结果要与考核对象本人见面,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核制度管用好用实用,切实起到导向引领作用。

7、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核心,实行师德考核与登记相结合,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职业生涯的重要记录。

8、严格结果运用。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制度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师德师风"五位一体"监督体系。

9、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成立师德师风督查小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设立师德师风投诉公开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必查、查实必究。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向家长发放师德师风评议卡或调查问卷,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等组成师德师风监督员,加大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力度,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广泛争取社会的支持。

10、建立问题报告机制,对本地本校出现的师德师风问题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检查组织单位。

11、各地各校每学期至少要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问题警示教育活动。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使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密切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和教师需求,切实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夯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查处一批师德失范教师,着力培养一批立德树人典型,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突出问题。

12、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13、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探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师德教育基地,作为青年教师、班主任、党员干部培训、学习、交流、体验场所;组建市、县两级“师德典型人物数据库”,成员作为市、县教师师德教育兼职教师,承担师德培训任务。

五、时间安排

(一)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3月)

各地各校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重难点问题和本校实际,制定本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细化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二)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2021年3月和9月)

全市中小学要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每学期开学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宣誓。举行教师宣誓活动应选择适当场所,悬挂国旗,营造庄严、隆重、热烈的良好氛围,组织全体学生和学生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参加。宣誓教师要着装整洁,仪态端庄,右手举拳,面对国旗,由领誓人带领诵读誓词。

(三)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2021年4月—12月)。

各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标语,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信箱。开展“抵制有偿补课”签名活动,对有偿补课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力、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和地方,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以治理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参加谢师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为重点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校要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利用师德师风投诉与举报平台,对举报的违规行为,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布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开展专项督查,采取定期明察和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见人、见事、见问题”,保持专项督查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过程管理,各地各校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核查销号。

(四)开展师德典型选树及宣传活动(2021年9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在本地区(单位)中小学教师中挖掘、树立和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做好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典型人物数据库。在9月份的全市“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以“立德树人”为主题,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师德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及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2021年9月)

学校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六)总结提高(2021年12月)

各地各校依据师德师风考核标准对教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各学校自行组织,市教育局在年度考核时一并检查。各地各校要认真梳理年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总结成绩,整改问题,为后续工作夯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事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事关学生健康成长,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按时依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注重创新,确保实效。

要着眼实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针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重难点问题,加强针对性研究,创新管理方式和治理机制,不断弥补工作短板,不断挖掘师德师风建设的深度,不断拓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广度,不断加大师德师风建设的力度,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提升到新高度。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材料至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1.2021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本年度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方案、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2.2021年4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上半年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情况、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情况。(人民教师誓词、新教师入职誓词见附件4)

3.2021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上半年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教师失德行为惩处情况。

4.2021年8月2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一年来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师德典型材料(见附件1、2 )、典型宣传情况。

5.2021年9月15日前,学校根据本校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情况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各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报送本地、本校下半年开展师德师风集中宣誓和公开承诺活动情况、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及开展谢师宴专项治理情况。

6.2021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探索开展师德师风示范校创建和师德教育基地建设情况上报。

7.2021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本地、本校开展的“抵制有偿补课”、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情况、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文件、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附件3)。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人:黄世满   肖雄

联系电话:0719-8699820   0719-8699821

电子邮箱:sysjyjjsglk@163.com

附件:1.师德典型人物简历表

2.师德典型人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十堰市2021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

    4.人民教师誓词、新教师入职誓词。


附件1:

师德典型人物简历表

单位(公章)     县(市、区)           学校

姓  名


性别


学历


照片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工作单位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所获主要荣誉(按荣誉、时间、颁发单位方式列举填写)



附件2:

师德典型人物基本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教龄

职称

任教

学科

工作单位

已获得的最高级别表彰或称号

事迹

关键词

备注



































































































































注:此表电子稿上交格式为excel文件


附件3:

十堰市2021年师德师风惩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惩处事由

惩处时间

惩处结果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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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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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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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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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表电子稿上交格式为excel文件。

附件4:

人民教师誓词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庄严宣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教育发展、国家繁荣和民族振兴努力奋斗!

                     

宣誓人:XXX

新教师入职誓词

我光荣加入人民教师队伍,我庄严宣誓: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的神圣职责,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勤勉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勇于创新。做学生良师益友,铸教师高尚人格。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我愿献出全部力量!

   

宣誓人:XXX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325日印发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