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索引号
011081256/2023-2675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7日 15:09:49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号
202306

根据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予以公告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放弃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资格复审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36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地点: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十堰市茅箭区朝阳南路28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提交资料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留存。

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

2.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招聘公告《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证明)、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6.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蓝底或白底均可)。

7.现有工作(聘用)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工作(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其他情况

如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困难,可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除前述证件材料齐全外,还需出具正式的全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缴费

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719-8889159

附件1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确认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65


附件:附件1: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xls
附件:附件2:2023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确认表.docx
附件: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