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256/2017-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08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鄂政督[20]号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19日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工作要点,加强教育督导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突出教育督导实效,积极推进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加大督政力度,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开展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部署,学习、宣传和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做好迎接国务院督导办对我省督导评价工作。

  2.落实国务院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统筹协调推进和专项督导工作。

  3.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验收。组织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复查。组织最后一批10个县市区做好国家督导认定工作。全面总结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迎接国家对我省基本均衡县的整体验收,确保2017年全省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4.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调财务处,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督促各地确保校舍及体育场地建设进度。

  5.做好专项督导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教育专项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上半年,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协调改薄办,做好“全面改薄”工程专项督导。协调营养办,做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食品“双安全”专项督导。协调语委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督导。协调基教处,对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积极做好春季、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制定《湖北省化解中小学校“大班额”情况专项督导办法》。

  二、创新督学方式,推动学校内涵发展

  6.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落实2016年全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现场会精神。加大“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力度,组织我省第一批10个县市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探索建立中小学校视导员制度。

  7.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机制。制定《湖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开展督导评估,逐步形成幼儿园自评、督导部门评估、信息公开的幼儿园督导评估新机制。

  8.做好中小学校评估工作。学习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建立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启动特色高中督导评价研究。

  三、整合评估监测资源,提升评估监测水平

  9.整合教育监测工作。组建省级评估监测中心,整合各类监测资源和项目。探索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监测标准和工具。

  10.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召开全省监测工作会议,成立湖北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样本县市区完成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科学和德育学习质量监测任务。评选表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11.做好职业院校评估。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部署,协调职成教处,做好高职院校园艺技术等4个专业的评估试点,配合做好我省高职院校专业评估工作。

  12.推进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部署,协调高教处,做好我省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合格评估工作,形成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13.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统一部署,协调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做好研究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教育督导权威

  14.完善督导机制。制定《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调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委员会会议,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议事制度。对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各地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法规、改革督导机构、理顺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15.加强队伍建设。修订《湖北省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做好第八届省督学换届工作。建立湖北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制定督学培训计划,组织督学、督导干部培训班。选派基层教育督导干部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督学培训。

  16.创新教育督导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丰富评估监测手段和渠道。积极培育和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开发教育督导综合管理和专业评估监测工作平台。

  17.强化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督导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督导通报制度,做好督导报告的发布工作。健全约谈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问责。

责任编辑: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