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直教育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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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256/2016-000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21日 00: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教育局
文号

   十堰市市直教育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市直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负责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市直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指导全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规划。

4、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在十堰大中专院校与我市有关的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办法和方案,编报市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直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7、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招聘录用和教师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教师的继续教育。

8、指导市直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9、负责全市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核、审批;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自学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学历认定工作。

10、研究拟订全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工作。

11、协调、指导并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13、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市直教育费附加使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市教育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有28个,其中:高等专科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中小学15所、幼儿园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7个(详见下表)。

序号单    位序号单    位

1十堰高级职业学校15十堰市人民小学

2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16十堰市柳林小学

3十堰市第一中学17十堰市广东路小学

4十堰市第二中学18十堰市东风小学

5十堰市实验中学19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6十堰市郧阳中学20十堰市实验幼儿园

7十堰市柳林中学21十堰柳林幼儿园

8十堰市第十六中学22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9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23十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10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24十堰市教育电视台

11十堰电大(教院)25十堰市教育技术中心

12十堰市重庆路小学26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13十堰市五堰小学27十堰市后勤管理办公室

14十堰市实验小学28十堰市教育局机关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教育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了预算管理的28个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2016年教育部门预算安排总收入52997.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539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数52997.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非税收入。预算安排总支出52997.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5390.3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数39885.0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223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8660.8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2093.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1798.94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49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2653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567.14万元。

详见附件1《教育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教育部门 “财政拨款”预算数52997.9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了5390.35万元。包括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非税收入。具体支出项目及预算数如下:

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51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64万元,项目支出708.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费用、正常运行以及大型业务活动的支出。一是行政运行470.45万元,是教育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0.55万元,是全市系统性的教育专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小学危房改造、教育督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安全检查、贫困生资助、语言文字等专项工作的工作开展经费。三是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76.93万元,是教育科学研究院在职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及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支出。

2、普通教育支出307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8.45万元,项目支出9689.93万元,主要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工资和保障正常运转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支出,包括必需的教学办公设备添置、学校部分校舍维修改造、校园绿化、课桌椅更新、校园网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场地建设、高中学校学生公寓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其中:学前教育1116.07万元,小学教育6239.19万元,初中教育7261.44万元,高中教育16151.68万元。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35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即按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及维修费和教学业务费的增加。

3、职业教育支出4803.62万元,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工资和保障正常运转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支出,包括必需的教学办公设备添置、校舍维修改造、校园网络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支出。其中:中专教育2459.76万元,职业高中教育2343.86万元。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80.59万元。

4、广播电视教育支出1338.06万元,是广播电视大学(教院)和教育电视台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正常运转及开展教育事业活动的支出。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67.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维修及设备更新。

5、特殊教育支出539.18万元,是特殊教育学校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正常运转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支出,包括包括必需的教学、康复及办公设备添置、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66.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增加。

6、教师进修及培训支出85.38万元,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和保障正常运转及提高教师队伍综合业务素质专项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项目支出。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9.16万元。

7、其他教育支出832.52万元,是招生考试院、学校后勤管理办、教育技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及开展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学校后勤管理、教育信息装备建设等教育事业活动支出。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9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0.8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660.89万元,是按国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其中:教育局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08.79万元,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离退休费8352.1万元。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093.27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离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按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故预算数相应增加。

9、医疗保障医疗保险支出1798.94万元,是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金支出。其中:教育局机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9.08万元,学校及其他事业单位175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56万元。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93.74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10、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2653万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567.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即按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工资基数增加,故住房公积金预算数相应增加。

详见附件2《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教育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25.22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3587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414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详见附件3《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支出。201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355.49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年检、过路过桥费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公务接待费204.0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招生考试、教师培训、教育督导评估、各类体卫艺活动、上级检查接待等必需的业务工作餐和公务接待支出;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以上三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70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详见附件4《教育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教育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2、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教育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教育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责任编辑: 孙相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