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十堰市教育局概况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在市委领导下,负责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3、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市直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指导全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规划。
4、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在十堰大中专院校与我市有关的教育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办法和方案,编报市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直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7、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招聘录用和教师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教师的继续教育。
8、指导市直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9、负责全市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核、审批;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自学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学历认定工作。
10、研究拟订全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工作。
11、协调、指导并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13、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市直教育费附加使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纳入市教育局部门决算管理的单位共有28个,其中:高等专科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中小学15所、幼儿园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7个(详见下表)。
序号单 位序号单 位
1十堰高级职业学校15十堰市人民小学
2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16十堰市柳林小学
3十堰市第一中学17十堰市广东路小学
4十堰市第二中学18十堰市东风小学
5十堰市实验中学19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6十堰市郧阳中学20十堰市实验幼儿园
7十堰市柳林中学21十堰柳林幼儿园
8十堰市第十六中学22十堰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9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23十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10十堰市车城高级中学24十堰市教育电视台
11十堰电大(教院)25十堰市教育技术中心
12十堰市重庆路小学26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13十堰市五堰小学27十堰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14十堰市实验小学28十堰市教育局
第二部分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十堰市教育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收入总计139591.22万元,支出总计139591.22万元。
二、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收入合计12142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22.8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999%;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01%。
三、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支出合计11710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4.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30%(其中:人员支出61438.4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47%,日常公用支出6836.2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83%);项目支出48826.5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1.70%。 四、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9591.17万元,支出总计139591.1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39.1万元,增长18.75%。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689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6891.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89333.6万元,占总支出的83.57%;科学教育支出23.28万元,占总支出的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1.38万元,占总支出的9.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9.55万元,占总支出的2.08%;城乡社区支出374.04万元,占总支出的0.35%;住房保障支出4739.36万元,占总支出的4.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24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9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4%。其中: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45972.18万元,决算数8933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23.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8438.83万元,决算数10201.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2153.81万元,决算数2219.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66.91万元,决算数37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4608.94万元,决算数4739.36万元。决算数超过预算数的原因为各项人员经费按照政策追加经费,养老保险上线及后期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各项经费的追加等。
六、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教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9.2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2.66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减少43.57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 11.46万元。2017年组团3次,共9人次出国(境)。较上年支出增加8.36万元,主要是东风高级中学阮太安、任荣坤赴英国DLD高中校际友好交流;十堰市二中乔宫、杨霞、唐克、吴亚军赴新西兰朗伊奥拉高中访问团校际友好交流;十堰市二中杨德其、、郭海涛赴新西兰朗伊奥拉高中访问团校际友好交流。
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7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31.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52.09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费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662批次共5103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27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0.8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二)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6836.23万元,比2016年减少1330.27万元,降低16.29%。主要原因是:各项公用经费的压减。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7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98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5.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3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