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市教育局代市政府对《十堰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市教育局25号信箱(邮政编码:442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ysxqk@163.com。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2年2月25日。
附件:《十堰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十堰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7日